感谢您对中坛(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以下事项需要您于申请前予以知悉:
(一)请先确认您所在的组织是否已满足以下基本申请资质(包括单不限于):
(1)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并处于有效期内;
(2)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并处于有效期内;
(3)已按认证标准建立 QMS,且运行满三个月;
(4)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已满一年(适用时);
(5) 原 QMS认证证书发证机构被国家认监委撤销 QMS认证资质已满三个月(适用时);
(6)当前未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当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一年内未发生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重大质量事故;
(9)一年内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发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国家 监督抽查不合格但已按相关规定整改合格;
(10)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 二)认证申请需递交信息和文件资料
(1)认证申请,包括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地址、认证依据的标准、申请的认证范围、认证范围内人员数量及影响体系有效性的外包过程;
(2)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若当OMS覆盖多个法律实体时则应提供每个法律实体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3)申请认证范围所涉及的质量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文件、资质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4)组织机构及职责;
(5)生产/服务的流程、班次及轮班情况和季节性信息;
(6)QMS运行满三个月的证据;
(7)一年内所发生的质量事故、与质量相关的行政处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其他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适用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