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申请

感谢您对中坛(北京)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以下事项需要您于申请前予以知悉:


(一)请先确认您所在的组织是否已满足以下基本申请资质(包括单不限于):

(1)取得合法主体资格,并处于有效期内;

(2)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并处于有效期内;

(3)已按认证标准建立 QMS/EMS/OHSMS,且运行满三个月;

(4)因获证组织自身原因被原发证机构暂停、注销或撤销认证证书已满一年(适用时);

(5) 认证证书发证机构被国家认监委撤认证资质已满三个月(适用时);

(6)当前未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7)当前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一年内未发生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重大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级别的判定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9)一年内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发生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发生产品质量国家 监督抽查不合格但已按相关规定整改合格;

   拟认证的OHSMS范围所覆盖的活动符合相关OH&S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故意的和持续的违法行为;

(10)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 )认证申请需递交信息和文件资料

(1)认证申请,包括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地址、认证依据的标准、申请的认证范围、认证范围内人员数量及影响体系有效性的外包过程;

(2)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若当OMS/EMS/OHSMS覆盖多个法律实体时则应提供每个法律实体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3)申请认证范围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文件、资质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申请认证范围所涉及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的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等;

(4)组织机构及职责;

(5)生产/服务的流程、班次及轮班情况和季节性信息,所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信息以及任何适用的环境法规中的有关的法律义务;以及所识别的主要危险源和OH&S风险,所使用的主要危险材料以及任何适用的OH&S法规中有关的法律义务;

(6)体系运行满三个月的证据;

(7)一年内所发生的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情况,与质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其他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情况)/环境/OH&S相关的行政处罚以及整改情况(适用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